锦州三中2020年9月“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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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1-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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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按照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9月份“党员活动日”工作要求和安排,我校党总支定于9月18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校党员范围内集中开展 “党员活动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9月18日 2.参加对象:锦州市第三中学全体党员 3.活动方式: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各党支部书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的重要讲话。 2. 问政问需于民。下发提案表,主要围绕工作中疑难问题问计于民,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3. 坚持自我反省。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3个层面的自我反省:一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看工作有没有落实,还存在哪些问题;二是对标自己负责的工作,看哪些工作较好,哪些工作不到位;三是对标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 4.组织交纳本月党费。围绕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组织党员交纳9月份党费。 三、活动要求 1、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本次活动,如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向各党支部书记请假。 2、本次活动作为平时管理的一项内容,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量化考核分值之一,并记入党员记实管理档案和师德档案。 3、交纳当月党费。党员要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收取党费。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记录。 4.完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党组织管理信息填写工作。“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录入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5. 各支部 将“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记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簿备查。 锦州三中党总支 2020年9月16日
锦州三中2020年9月“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
【概要描述】按照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9月份“党员活动日”工作要求和安排,我校党总支定于9月18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校党员范围内集中开展 “党员活动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9月18日
2.参加对象:锦州市第三中学全体党员
3.活动方式: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各党支部书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的重要讲话。
2. 问政问需于民。下发提案表,主要围绕工作中疑难问题问计于民,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3. 坚持自我反省。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3个层面的自我反省:一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看工作有没有落实,还存在哪些问题;二是对标自己负责的工作,看哪些工作较好,哪些工作不到位;三是对标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
4.组织交纳本月党费。围绕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组织党员交纳9月份党费。
三、活动要求
1、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本次活动,如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向各党支部书记请假。
2、本次活动作为平时管理的一项内容,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量化考核分值之一,并记入党员记实管理档案和师德档案。
3、交纳当月党费。党员要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收取党费。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记录。
4.完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党组织管理信息填写工作。“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录入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5. 各支部 将“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记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簿备查。
锦州三中党总支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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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9月份“党员活动日”工作要求和安排,我校党总支定于9月18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校党员范围内集中开展 “党员活动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9月18日
2.参加对象:锦州市第三中学全体党员
3.活动方式: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各党支部书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的重要讲话。
2. 问政问需于民。下发提案表,主要围绕工作中疑难问题问计于民,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3. 坚持自我反省。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3个层面的自我反省:一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看工作有没有落实,还存在哪些问题;二是对标自己负责的工作,看哪些工作较好,哪些工作不到位;三是对标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
4.组织交纳本月党费。围绕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组织党员交纳9月份党费。
三、活动要求
1、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本次活动,如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向各党支部书记请假。
2、本次活动作为平时管理的一项内容,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量化考核分值之一,并记入党员记实管理档案和师德档案。
3、交纳当月党费。党员要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支部安排专人收取党费。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记录。
4.完成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党组织管理信息填写工作。“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录入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5. 各支部 将“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记入“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簿备查。
锦州三中党总支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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