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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三)

学校管理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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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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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教处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班级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发挥班级管理的导向功能、凝聚功能和浸润功能,不断提高班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日益凸显班主任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中的引领作用,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班级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切实做好我校德育工作,依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班级卫生、纪律、活动、成绩等多方面的评比检查,倡导风清气正的班风建设,引导遵规守纪的规矩养成。

二、目的意义

切实增强班主任的责任感,不断创新进取;增强学生热爱班级的责任心。调动班集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班级建设规范化、科学化,体现竞争机制,促进校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量化考核结果将作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班主任等评选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内容

班级量化由班级管理、活动组织、育人质量三部分组成,分别按70%20%10%计入班级量化总分。

1.班级管理:主要以班主任自身工作和班级常规管理为主,涵盖室内外卫生、校园及楼廊秩序、课间两操、自行车管理、班会组织、黑板报、集会与集体活动、材料上报、食堂就餐及物资管理等。由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共同组织检查,每月召开班主任例会进行月度总结。

2.活动组织:由学校统一组织,全班或各班等额人数参加的集体活动,加分权重为: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对于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所在班级及同学积极参加并获取荣誉的,给予加分。如班级内有多人参与同一赛事或活动并获奖,分别加分并计入班级量化(同一活动加分上限为10分)。

具体权重为: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            4              3

省 级  4           3               2

市 级  3           2               1

校 级  2          1              0.5

3.育人质量:由教务处提供,参照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合计算。

四、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班级管理

1.班主任自身工作

1)学校组织召开的各类班主任会议,按时参加,无缺席无请假。无故旷会扣2分,因私请假扣1,未参加会议者事后须补会。班主任因公因私外出无请假,视时间长短扣1-3分,因出现管理真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2)学校要求上报的各类材料、资料、收费单等要及时上交。未按时上交扣2分,质量较差扣1分。        

3)班主任710分入校,7:30进班,17:30后离校,一月内达到15天以上视为满勤,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特殊天气、因公外出及符合护理和接送孩子等情况不计。在大课间、军训、运动会、艺术节、研学实践、安全演练等重大活动过程中,班主任必须按时到岗、全程参与,每缺席一次扣2分,请假扣1分。

4)班主任处理师生关系不当,存在乱罚款、乱收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及损害学校声誉者将一票否决,且本学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2.班级常规管理

1)卫生及卫生习惯

教室、教学楼(走廊、楼梯)及所属卫生分担区严格执行一天两扫、两拖。早晨7:40室内扫除结束(水房7:50结束),午间12:30室内扫除结束(水房12:35结束),打扫不干净或未按时打扫,每检查一次酌情扣12分。

班级文化建设不规范,张贴的材料纸张破旧、脱落等,教室内桌椅排放不整齐、扫除工具摆放不整齐、物品摆放零乱,扣2分。

校园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扣2/人次,在非用餐时间吃东西扣2/人次。

大型活动(运动会、各项体育比赛)散会后,卫生清扫不及时、污染环境的每班扣3分,并负责打扫干净。

2)自行车管理

自行车未摆放或横放、倒放,扣2分;排放不整齐或松散,扣1分;校内和学校大门口溜车、骑车扣2/人次;骑电动车上学未佩戴头盔,扣2/人次。

3)校园秩序

在校期间,在楼内外说脏话、追逐打闹,扣2/人次。

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随身听、游戏机、棋牌等通讯娱乐工具,扣5/人次;课堂上使用、游戏者,扣10/人次,并在周例会上全校通报批评。

损坏校园文化设施,在黑板、墙壁、展板、布告栏等处乱涂抹乱刻画,根据情节及认错态度,酌情扣2-5分。

学生染发、男生留长发或与中学生身份不符的发型、女生化妆、戴首饰、染指甲等违反学生仪表要求者,扣5/人次,并限期纠正。

男女生非正常交往,影响恶劣者,扣10/人次。

课堂起哄或顶撞教师,态度恶劣者,扣10/人次。

备注:学生违反上述规定,如由班主任自行调查发现并按学校要求妥善处理,政教处只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不再扣班级量化分。

4)间操、大课间

集合不迅速、队形不整齐、室内留人过多,每班扣2分。

做操不规范、摆臂不整齐,跑步队形散乱,说话逗闹或故意掉队者,扣1-2分。

5)校园安全

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并在周例会上全校通报批评,违纪事实记入档案。

寻衅滋事、殴打欺凌同学、打群架等,每发生一事件参与者扣10/人次。勾结校外人员者,扣15/人次,违纪事实记入学生档案,同时,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携带香烟和各类含酒精饮料,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吸烟、喝酒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累犯叠加处罚,违纪超过三次,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课间上下楼、就餐、集会或放学时在楼梯、过道、楼门或校门口等狭窄或人员集中处拥挤、喧闹、起哄,每人次扣5分。

6)值周工作

积极配合政教处选派优秀值周生、按时到岗并能够较好完成值周工作,每周加2分;值周生未能及时到岗或工作不认真,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在值周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所在班级年度班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资格。班级纪律监督员认真负责,课间准时到岗并能主动维持纪律,未能及时到岗及工作不认真,每次扣1分。

3.活动组织:

1)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个人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学校赢得荣誉,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省级以上者加8分。在校内进行经验分享、交流的每次加3分。

班主任撰写的教育研究论文,按市级、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分别加3分、5分、8分、10分。

班主任因事因病请假时,代理班主任在负责班级工作期间的考核记入原班主任的量化。因学校安排公务、公出等,未能参加相关活动者,可按正常量化。

2)活动比赛

黑板报、手抄报等根据《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黑板报评分标准》进行赋分,评出一、二、三等,分别加3分、2分、1分。

积极参加学校艺术节活动,入选一个节目加3分,获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等另加2分;由不同班级合演的节目,将以上分值按班级数适当分摊后记入各班量化。

校内征文、书画、科普制作等比赛,按规定数量上交作品,加2/班,一等奖加2/人次,二等奖加1/人次,三等奖加0.5/人次。

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比赛、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运动会获精神文明班级、最佳方队,加3分。

在市级及以上征文、书法、绘画、科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比赛中获特等奖或一等奖加5/人次,二等奖加3/人次,三等奖加2/人次,鼓励奖或优秀奖加1/人次。省级、国家级分别按以上标准的2倍、3倍加分。同一项比赛加分上限为10分。

每周评选出纪律、卫生红旗班,各加量化分2分;学校年度班风建设先进集体加5分。

好人好事,拾金不昧,每次加12分。

4.育人质量:

以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核算,各以40%60%折合后计入班级量化,相关数据由教务部门提供。班级总平均分排名与上次同类同级考试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另加2分。

五、考核结果利用

1.每学期末,由政教处根据日常考核记录对各班常规管理和附加分项目进行考核,协调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对育人质量进行考核,并将各项考核分数汇总计算。

2.每学年,按年级班级数的30%比例(四舍五入)确定班风建设先进集体,即16个班级取前5名。

3.推荐锦州市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时,将班主任近一年所带班级的班级量化分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根据上级分配名额数量,优先推荐现任九年级班主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参评各级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承担相应责任。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2)乱收费或摊派资料,影响恶劣者。

3)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4)因严重违纪受学校或上级行政处分者。

5)因违法犯罪受司法机关追究者。

6)班级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7)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本《实施方案》自202431日起正式实施。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全面贯彻《锦州市中小学生立德树人全面发展101行动计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持续推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引导广大班主任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优秀班主任。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张  宇、霍春东

副组长:许晓东、张寒梅、葛朋武、郝  建、安  虹、印微微

(二)考核工作小组

 长:许晓东

 员:王  也、赵  野、马  迪、吴佳琪、李世英

二、评选名额

按年级班级数的30%比例确定年度优秀班主任人数

三、评选范围

校内从事班主任工作满一年的现任班主任

四、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诚信守法,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在思想情操、品德修养、风范仪表、言谈举止等方面成为学生的楷模,在同事中有较高的威望。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严谨治学,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教育科研,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在班主任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教书育人,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拥护。

3.班级管理能力较强,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品德教育工作,善于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班级管理有方法、有特色、有成绩。

4.勤奋工作,敬业爱岗,勇于创新,依法管理,乐于为学校、学生、家长、教师服务,在学校管理、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年度师德考核应为优秀。

5.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较高。家校关系、师生关系和谐、和睦。班级管理面向全体学生,能关注到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潜能,并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发展机会。

五、评选程序

1.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班级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分别对班级年度常规管理、德育活动、班级成绩等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赋分。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优秀班主任人员名单。

3.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优秀班主任人选。

4.组织优秀班主任填写相关材料,政教处存档。

5.进行表彰。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学生评优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践行“把每个学生都放在心上,让每个生命都绽放精彩”的学校使命,持续推动“养正”德育走深走实,切实加强“中正”评价体系建设,弘扬正道,树立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班级之星等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范围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每班1人)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等。

2.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和日常行为习惯。各学科学习成绩优异。

3.身心素质好。阳光自信,全面发展,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班级同学中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人)

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能够配合老师积极主动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并能获得一致好评。

(三)班级之星(每项1人,每班9人)

“正道力行”的锦州三中校训精神为根本,以“养正德育”为育人先导,以“中正评价”为激励措施,以追求“真善美”为价值取向,引领全体学生科学求真,道德向善,人文尚美。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评优及“班级之星”的评选推荐工作对于形成创先争优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班级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严格把关,确保各类评选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性。

(二)规范程序,坚持标准。各班评选及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坚决杜绝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真正把德能兼备、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典型和“班级之星”推荐上来,充分展现我校广大师生的良好形象。

(三)长效激励,明确导向。各班级要以评选及推荐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中正评价”激励机制,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班风的形成,推动风清气正校风的建设。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要求,锦州三中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学校“厚植沃土 静待花开 ”育人使命为引领,着眼于全体学生在正确认识自我、良好的人际交往以及提高学习能力等方面的和谐发展,着眼于学生在学校和社会的实践体验中提升心理品质,促进学习水平提高、健全人格,以良好的心态面对人生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身心健康基础。

一、总体目标

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将学科教学、学生管理、思政教育、社会实践等工作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阵地,切实将“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作为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

基础目标:防治心理疾病,增进心理健康;

基本目标:优化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终极目标:开发心理潜能,达到自我提升。

二、主要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涵盖学习心理调节、环境适应、情感教育、逆商培养、人际关系指导、青春期心理健康、健康人格教育、自我意识发展及升学与择业心理教育的指导等方面。

(一)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以学科教学、学生管理、思政教育、社会实践等工作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阵地,实现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作用,推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二)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融合发展。坚持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为核心,均衡考虑学生与自我、学生与社会以及学生与未来的关系,持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教学融合发展,以“向内生长,夯实内驱力;向外生长,培养适应力;向上生长,奠基创新力”的三大生长方向,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助力赋能。

(三)系统开设心理健康课及专题讲座。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团体活动课程,积极发挥心理健康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工作内容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活动体验—对话分享—自我反思—心理教育”课堂模式。结合学校教育主题及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题心理讲座,传授心理学知识和心理调试方法的运用,增进学生对自我心理健康的关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教育学生不仅要成才而且要成人。

(四)发挥心理素质培育中心作用。充分发挥心理素质培育中心的专业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心理教师团队辅导水平,持续在全校做好宣传、发动、普及和教育等工作,并注重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在团体辅导、个体咨询、沙盘游戏和催眠放松减压等方面,心理老师也将走上专业规范的道路,从而打造校级心理素质培育中心品牌。

(五)建立系统完备学生心理档案。通过观察和专业心理测试,帮助学生建立心理档案,为班主任班级管理及学科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撑,有助于家长开展科学高效的家庭教育。

(六)组建校级学生心理委员会。由班级选派心理委员,每选2名同学(男女生各一名),通过观察实际情况并且及时地向学校的相关教师反映这些情况,有助于班级心理教育的个体进行和集体行,使心理工作人员和学生保持密切地联系,更有利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更好地实施和顺利发展。

(七)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通过相关讲座,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和未来,协助学生设立发展目标。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生涯规划;协助学生探索职业世界和自己的职业价值观;帮助学生认识生涯抉择时获取帮助的资源和途径;引导学生明确生涯期待及未来努力方向。

(八)密切家校合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班主任每学期对重点关注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家访,每学年为家长举办12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多种途径,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九)积极服务社会。充分发挥社会“大课堂”的育人功能,挖掘社区、高校、场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结合学校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设计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挥学校洗礼健康素质培育中心的职能和专业心理教师的资源,为有需要的家长和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心理帮助。

三、实施步骤

(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完善和优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队伍,基本形成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心理素质培育中心、各科教师、部分学生和家长等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工作网络。由原来工作人员主要是心理任课教师向各层面教师辐射,提高各科教师对心理教育的的重视程度,并能将心理健康教育与自 己的教育教学结合进行相关个案研究,引导广大师生主动参与到心理健康教育互相行动中。

1.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活动开展的筹办和实施;总务主任负责心理辅导中心设备的添置,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后勤保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活动的组织;心理健康老师具体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活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及读书指导活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与实施。

2.完善心理健康师生队伍。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工作网络,扩充心理小组成员,形成专职心理教师、兼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制定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研讨。组建学生心理委员会,每班选 1-2 名学生,形成一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员队伍,协助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开展工作。建立同伴心理辅导员制度,对学生心理辅导员进行初级培训。

3.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为了使师资培训有地放矢,通过问卷调查、谈话等方式搜集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解,为校本培训开展做好准备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学习和培训。为将心理健康教育理念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由心理素质培育中心专职教师对全体教师每学期举行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培训。定期开展心理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不断提高全面指导能力、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

4.强化班主任心理健康工作实践。班主任老师每学期能够针对本班级学生出现的普遍性心理问题开设一堂以心理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汇编成册。每学期,班主任和任课老师都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月(周),学生心理社团,宣传栏,校园广播、网络等校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建康教育氛围。

(二)扎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分年级制定具体的心理课辅导目标,以心理课的开设为基础,与学校学习和生活相结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从点到面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的奋发精神和高尚的人格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1.分年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各年级学生年龄段的特点,在课程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各年级的辅导重点,对学生实施发展性的心理辅导,分年级确定辅导重点。七年级: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初中的学习生活,加强学习方法和人际交往的指导;八年级:帮助学生正确对待青春期发育问题,培养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九年级: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学习过程中的各种 “压力源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升学观,进行应试心理的辅导与训练。

2.广泛开展心理咨询。常态化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工作。建立心理咨询规范化制度,完善咨询过程各种记录表格,并做好档案归口管理。整理心理咨询个案,对典型个案研究总结,提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对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咨询室职能,扩大影响。完善心理咨询工作,强化流程及档案管理。

3.持续做好团体心理训练。在校本课上教会学生放松方法。学会 2-3种自我调节的放松法,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与此同时,在学生训练基础上进行总结,并在学校教师中推广应用。开展“我能行、我阳光”系列团体心理训练,利用校本课程时间,开始正式构建同质团体,进行团体辅导活动。

(三)切实做好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校教师结构复杂,教师工作任务繁重,通过教师心理健康工作,缓解教师的紧张,以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减轻教师工作的心理压力,成立“教师心理沙龙”,学习和讨论、交流缓解压力的方法,帮助教师心理上、工作上健康成长。树立教师自我心理保健的意识并善于自我调节,不断壮大与完善教师的心理沙龙。

(四)创建班级健康和谐的心理生态环境。根据中学生的身心及年龄特点和个性发展的需求,努力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心理生态环境。

1.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班级把“营造有个性的班级文化”作为班级建设的目标。开辟心理教育宣传栏,利用班级墙报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探索班级自我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2024年初步形成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

2.注重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结合学校运动会等主题德育活动,培养合作意识、爱心意识。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和耐挫能力:结合综合实践活动和体育竞技活动,培养学生不怕吃苦、耐挫能力,严明的纪律意识、顽强的意志。培养爱心、责任心和感恩意识:结合学校每年寒、暑假、捐助活动,在社会实践中进行锻炼,培养学生的爱心、责任心和感恩意识。

(五)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咨询工作有其专业性强、工作内容繁杂的特点,为了不断吸收、学习国际、国内同行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方法,提高心理专职教师的素质,以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每年参加高水平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研讨会或专业培训。专业教师通过参加同行研讨、自学等提高学术水平。

(六)强化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多,如何发挥各部门的功能,以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为纽带,通过科研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学校心理工作“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总课题,开展相关子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校本教编写材工作。完成“基于学校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积极塑造“阳光使者”,培养健康人格,每学年评选一次“阳光使者”,每班评选1-2 名,激发学生塑造阳光心理的积极性。

强化对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以“养正”德育论坛为依托,引导培育班主任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以班级学生情况和特点,进行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纳入教师年度培训,纳入家长学校课程,纳入课后服务及社团活动,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心理素质培育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以中心引领、班级执行、家长配合的育人体系,健全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

(二)强化多方保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对承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在评职晋级、评先评优中予以倾斜,优先考虑。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素质培育中心指导工作。持续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心理信箱等栏目建设。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做好对家长群体的专业指导。

(四)强化经验总结。逐步培育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遴选优秀案例。支持教师考取心理咨询师,不断壮大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鼓励各班级创新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关于加强新时代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建立健全家校共育机制,凝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建设合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环境,实现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家校共育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育人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构建覆盖全员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在新形势下与学校办学理念相适应的家校合作新机制,完善家庭教育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推进我校家庭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成为我校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

三、主要工作

坚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推进规范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德育建设、安全教育、落实“双减”、化解涉校矛盾纠纷、推广家庭教育理念、经验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大力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

(一)家长委员会组建过程规范化

1.家长委员会要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全体学生家长选举产生。学校在家长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中要做到全程指导,保证其成员具有广泛代表性。  

2.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心学校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意见,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支持和信赖;富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

3.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组建班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一般为3人。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由各班级推选1名家长代表组成年级家长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子女因毕业、转学等原因离校后,其家长的委员会成员身份自动取消。

(二)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常态化

1.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工作介绍,了解学校教学常规工作开展、资源配置及后勤服务保障等相关情况。向学校通报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的讨论。

2.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学校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反馈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想法和建议。引导家长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德育活动,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4.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家长积极支持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双减”“五项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5.加强与家长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做好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可能出现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交流、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用正确的行动、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7.发挥家长群体的家庭教育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支持。与社区、媒体、青少年教育组织等建立良好关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家长委员会工作推进制度化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关系、组织与职责、权力与义务、选举办法等,并切实按章行事,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细化日常工作制度,包括例会制度、议事规则、听课制度、调研与沟通程序、评议制度等,保证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2.家长委员会应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举办针对在校生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不得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募集各类经费和物品,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各类教辅资料,更不能给学生布置作业。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保证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务求实效。

(二)强化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智育与德育、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积极整合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等师资力量和服务指导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方式,将开展家庭教育的优秀成果、先进人物、特色亮点给予宣传报道。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推动家校共育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十主动”行为指导

1.主动关心和支持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学校、班级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2.主动协助班级、任课老师开展家长学校工作。

3.主动加强家长与教师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并通过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主动协助做好学校的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5.主动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6.主动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常态工作机制。

7.主动动员家长参与家庭教育知识学习,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

8.主动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的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

9.主动协助家校解决学生发展过程中的心理健康问题。

10.主动与社区、街道、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建立良好关系,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协同育人环境。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十不准”行为指导

1.不准借家长委员会名义,为家长委员会成员敛财谋利。

2.不准发动(诱导)家长向教师送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微信红包及其他任何礼品。

3.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乱收费、乱订教辅材料。

4.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招生补课和进行有偿家教。

5.不准利用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教师用餐、休闲、旅游或为教师帮办有违师德规范的私人事务。

6.不准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进行强制捐赠或摊派教学用品或设备设施,以及违规采购物品。

7.不准指定、暗示、诱导家长以赞助(自愿)名义承担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物品。

8.不准诱导家长拉帮结派,甚至发动家长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传播有害信息、发泄负面情绪。

9.不准借家长委员会平台,开展与学生成长无关的广告宣传或变相进行招生、考试成绩宣传,组织参与商业化活动以及其他一切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10.不准通过家长委员会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事项。

四、总务处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完成教学任务所必须的物资条件,要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勤俭办学,保护国家财产完整,发挥固定资产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中小学教务处负责各实验室、微机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图书由图书馆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由总务处负责;文体设备由各政教处负责。各部门必须设有兼职保管员,负责本处室的固定资产、备品及材料的保管,同时与总务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每年定期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物尽其用。

3.在学校固定资产的核算中,不论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任何设备购入、调入或调出等,都要及时入账,确保学校财产物资的完整。

4.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调出、变卖等,必须事前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上报市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账物处理。学校的一切废旧物品的报废统一归总务处办理,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5.总务处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验收、调拨、保管的制度,物品和设备的外借需经主管校长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外借设备。门卫要检查出校的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的审批手续。

6.严密采购和订货计划。各部门所需设备和物品,经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审批;金额较大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经批准后,由总务处和申报部门共同实施采购。

7.保管员对固定资产要坚持账物及时核对。有专门库房保管的,要做到摆放整齐,不损坏,不丢失,环境干净,并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对丢失、损坏固定资产和设备的责任者,要根据固定资产、设备价格和使用年限等具体情况做价扣款,丢失新设备照价赔偿,以确保固定资产及设备的完好率。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计划管理,规范财务工作行为,及时反映财务工作情况,正确处理财务关系,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管好、用好学校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1.财务工作的计划管理

1)根据学校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项预算标准,并参照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编制新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预算主要以财政部门相关政策为依据,同时考虑校内实际工作情况,统筹预算。预算编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交教代会讨论。预算经校长批准后,呈报主管部门审批。

2)预算指标一经批准,财务处要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坚持保证教育教学和保证重点的原则,努力搞好年度财务收支的综合平衡。

3)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计划外开支,不得乱开口子。如遇特殊情况,计划外支出额度较大时,财务部门应及时申请追加预算,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增加指标后方可列支。

2.财务审批权限

1)日常财务报销业务中,预算经费部分,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主管校长审批;壹仟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2)招待性支出及超标准的各项支出(住宿费等),不论额度大小,均由校长审批。

3)各部门对各种出差尤其是省外出差必须从严控制,严禁出席与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的研讨会、学习班等。各处室、教研组外出学习或参加会议必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的差旅费,先由主管校长审核,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4)专业材料的购买,须经业务处室和总务处至少两人以上同时经手,两人以上验收入库。经手人、验收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在定额内支出的资金,由主管校长审批后各部门列材料账。各部门要及时清理材料库存,填写材料消耗单,经校长审批后予以报销。

5)教职工取暖费、子女托儿费,由财务按规定标准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报销,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6)日常工资性支出及拨款,可直接在财务部门列支。

7)定额内的水电费、邮电费,经主管校长核准后,由财务处直接拨付。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1.把“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放在首位,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师生就餐。

2.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合作,严格遵守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3.重视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注意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好工作情况记录,做好防水防盗工作。

4.做好食堂每月的盘点和核算工作,及时平衡亏盈,做到账目清晰,无遗漏。

5.采购主、副食品要精打细算,做到物美价廉,同时把好采购卫生关。

6.进货验收登账,出货过秤,经常整理翻晒仓库物资,保持仓库的整齐清洁。

7.虚心听取师生对食堂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采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物资采购管理,保证购入物资质优价廉,避免采购过程中发生资金流失,特制定物资采购制度。

1.学校需购入的专用设备和大量商品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金额的,向政府采购办申请,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2.低于政府采购规定标准的物资由学校自行采购,采购过程由学校指定两人以上采购。

3.各部门所需采购物品,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经分管校长同意(填写采购审批单),再经后勤校长审批后,由采购员会同部门人员共同购买所需物品,根据实际取得的正规发票和“物品采购审批单”到财务处履行报销手续。

4.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要货比三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达到物美价廉。为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证商品质量的目的,对于所购买大批量或金额较大的商品,采取多人参与方式购买。即壹仟元至叁仟元商品由两人购买,叁仟元以上由三人共同购买。

5.物品采购审批权限:壹仟元以下由主管后勤校长审批;壹仟元以上由主管后勤校长审核后,再经校长审批,方可采购;壹万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6.任何部门和个人没有自行购买物品的权力,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予报销。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保管的直接责任人为体育器材保管员。

2.保管员每周要对学校体育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学校领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设施、设备不得使用和发放。

3.体育器材供体育课、课外活动和比赛使用,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借用。器材保管员要按时就位保证不耽误体育器材的发放。

4.体育器材由各班体育委员借还,保管员发收器材时需由体育委员签字。

5.体育器材保管员的职责是:①负责体育器材的验收、登记、发放、保管,协助学校提出购置维修计划。②负责对借用各种体育器材损坏或遗失的索赔,秉公办事,不私自将体育器材带回家中或借给外单位和私人使用。③要经常清点器材,搞好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防挤压、防虫蛀等工作。

6.总务处和体育组负责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对学校体育器材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安全处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2.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并将会议结果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安全专兼职人员每天要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日志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2.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3.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4.日常安全检查要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学校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煤气中毒预防教育、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5.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同时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2.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夏令营、冬令营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4.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用电安全制度

1.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

3.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六、团委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成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保证共青团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团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学校团委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是帮助青年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

二、组织制度

第四条 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条 组织生活制度

1.团的组织生活每两周或每月进行一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利用课间休息或午休时进行学习和活动。

2.组织生活的内容包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团章和团内文件;讨论支部工作,并对班级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团员的实际,开展具有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的各种活动;每学期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 团的培训制度

1.为了提高团干部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组织生活中的核心作用,校团委将不定期地安排团内培训工作。

2.团内培训包括团员培训、团干部培训,采取团课、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总结与反思、专题讲座等形式。

第七条 团员组织发展制度

1.组织发展应积极慎重,坚持团员标准,认真考察,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步骤:发展对象由各班向团支部民主推荐,在广泛征求团员和班主任意见后,由支委讨论决定,报校团委参加团校学习,团校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批准入团;申请人填写《入团志愿书》;校团委审批;宣誓。

3.校团委、各支部应定期制定发展计划,不定期地讨论团员发展工作,可集中在“五四”或“一二·九”纪念日举行宣誓仪式。

第八条 团费收缴制度

1.凡在册团员都要按月缴纳团费。收费标准:学生团员每人每学期12元。

2.每月10日前,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将团费交校团委。

3.所收团费,除按规定上缴外,余下部分用于订购必要的宣传、学习资料、报刊及用于各项团活动的开支。

第九条 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团员进校一个月内,必须将自己的团员证和团员档案交到校团委注册,逾期不交者按照自动退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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