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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 分类:教科研信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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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9-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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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党委(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8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通知如下。一、参学对象全市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关于做好2018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党委(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8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通知如下。一、参学对象全市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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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党委(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18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学对象

全市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方式

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

在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平台,学员实名登录各自的学习专区进行学习。

事业单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科级及以下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参加学习。

三、学习管理

1.时间安排。4月16日至11月30日。      

2.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必修课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

专题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

序号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主讲人

学时要求

1

必修课

“互联网+”开放合作

30

牛树海

锦州市2018年指定必修科目,学习并且参加考试及格取得30学时。网站其他必修科目不要选。

2

选修课

互联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发展新趋势

10

孟庆伟

根据个人需要选修,不做要求

3

战略到结果——绩效管理经典工具与前沿趋势

10

王晓莉

4

中医传统养生原理与方法的现代应用

10

鞠宝兆

5

电子商务概论

10

田惠怡

6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10

宋喜莲

7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

10

张  辉

8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10

莫冬燕

9

葡萄日光温室栽培技术

10

马海峰

10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幸福感的提升

10

李进华

11

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与职业能力塑造

10

柯江林

12

新旧动能转换

10

沈碧津

 

 

3.

学习考核。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参加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可以采取通报学时完成情况、组织在线考试等方式,督促干部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考核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的考核采取课程学习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要求学员观看完《“互联网+”开放合作》(锦州市2018年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必修课程),考试要求学员在完成学习课时后方可参加在线考试,在线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60分),如首次考试未及格可补考一次。

按照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锦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锦组通字[2016]16号)要求,年度学时完成情况考核在12月份进行,一般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列入考核的学时,为学员当年选课并完成的学时。未完成学习的课程,将在年度学习结束后清零,学时不列入统计。考核结果作为学员年度考核、立功受奖、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考试不合格以及无故不参加在线学习的干部,取消年度优秀评比资格。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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