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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对韵(一) [ 2024-04-19 ]
为落实《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的要求,聚焦课堂教学、作业设计、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问题,探索“双减”+新中考背景下初中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研策略,2月27日、28日、29日,锦州三中教育集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法、地理和生物九个学科全体教师参加了辽宁省初中备、教、学、评一体化省级期初系列教研培训会。 教师研修活动是教师能力成长的重要途径,锦州三中教育集团领导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要求教务处布置好各学科教师研训地点、检查多媒体设备的运行,全力保障研修活动的正常进行,全程保证教师的研修质量。 语文教研组 历史教研组 物理教研组 数学教研组 英语教研组 道德与法治教研组 化学教研组 地理教研组 生物教研组   九个学科教研组按时参加线上会议,通过聆听专家教师关于新课标、新课程、新中考等方面的讲座以及优秀教师的课例,教师们对新课标的精神以及新中考的方向有了更深的认识,能够更好的为新学期的课堂教学提供新的思路与有力帮助。 锦州三中教育集团将深入开展校本教研,交流参加省教研培训的收获,内化新课标精神、不断完善思维导学课堂教学模式、提升学科作业体系质量,强化校本特色课程,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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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第三中学关于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

锦州市第三中学关于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0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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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尊敬的家长:您好!2019年10月24日,我市召开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印发了《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开启了我市新一轮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堪称锦州史上最严“禁补令”!其内容概述如下:一、整治范围除正常课后服务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违规补课行为:(一)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

锦州市第三中学关于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

【概要描述】尊敬的家长:您好!2019年10月24日,我市召开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印发了《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开启了我市新一轮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堪称锦州史上最严“禁补令”!其内容概述如下:一、整治范围除正常课后服务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违规补课行为:(一)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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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您好!

20191024日,我市召开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印发了《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开启了我市新一轮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堪称锦州史上最严“禁补令”!其内容概述如下:

一、 整治范围

除正常课后服务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违规补课行为:

()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小饭桌”“托辅中心”及教育咨询机构等场所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

二、处理办法

()对发生上述前3款所述情形的中小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学校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罚。

()对发生上述4-7款所述情形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做如下处理:

初次违规被查实的,给予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通报批评。受到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的,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个层级,薪级工资相应降低6个等级;两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试用期内的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党员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的,在给予行政处分后,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律给予党纪处分。

再次违规被查实的,由学校解除其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对参与违规补课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在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的同时,取消其所有学术类和综合类荣誉称号。

一年内,发生一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的学校,对书记、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发生两起的,对书记、校长给予党纪处分;发生三起的,对书记、校长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三)民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下同)“托辅中心”和教育咨询公司等机构参照此《办法》执行。

民办学校、“托辅中心”和教育咨询公司等机构擅自容留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通过中小学在职教师介绍生源的、超过审批范围办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查实聘任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违规补课和违反本条前述规定的民办学校、托辅中心和教育咨询公司等机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没收非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相关处罚。对非法办学的无证无照“黑班”依法取缔。

违规补课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破坏教师形象,影响其个人职业发展,更伤害学校声誉,阻碍学生形成自主学习意识和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已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专项整治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提醒和警示,并与每一位教职员工签订《在职教师拒绝违规补课承诺书》。

在此,呼吁全体家长们本着对学生负责和对教师爱护的态度,一方面坚决不要违规组班补课,不盲目地把孩子送到课外班,同时在班级家长中做好宣传,及时关注班级动态,与学校保持良好沟通,发挥监督作用。学校设立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投诉举报电话:0416-3805138  电子邮箱:Lyn2813905@163.com

我们诚挚期盼家校携手,齐心协力、密切合作,共同维护教育良好生态,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

请您阅读后签字,交给班主任老师收回上交学校。谢谢您的配合!

 

 

 

 

年级班级:_____年____班;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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