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要描述】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位于锦州市凌河区劳保北里44号,是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局教科文处管理的二级户,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经费由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管理。
【概要描述】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位于锦州市凌河区劳保北里44号,是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局教科文处管理的二级户,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经费由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管理。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概况
第二部分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概况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位于锦州市凌河区劳保北里44号,是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局教科文处管理的二级户,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经费由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管理。
一、主要职责
锦州市第十一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中学学历教育。执行国家课程(课时)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课改业务培训,搞好课题研究,重视课改经验成果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教职工47人,离退休人员167人。
第二部分 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53.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6.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6.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77%。主要是项目结余。
(二)支出总计792.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92.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0.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8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2.8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88万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8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2.88万元,主要是人员、办公、水电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履职效能指标39分、预算执行指标10分、管理效率指标10分、运行成本指标10分、社会效应指标20分、可持续性指标9分。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项目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页面版权归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所有 辽ICP备11005478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