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为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依据《锦州市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学区划分
1.正大街道管辖:文政南里、文政北里、正大里
2.石桥街道管辖:文治里、文兴里、万年里(马家)、文昌里、文胜里、文化里、白老户、北山里
3.康宁街道管辖:新制南里、新制北里、劳保南里、劳保北里、铁新(东、西、北)里、康宁里
二、报名条件
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50%(不含50%)的学生方可在该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以下所述房产均须符合此条件。
1.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没有房产,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可接收入学。
3.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或永居证)、租房协议,可接收入学。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学生网上报名登记(6月5日-30日)。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手机登录“锦州通”APP然后进入“教育教学”板块,再点击“入学报名”;二是手机登录“辽事通”APP然后进入“教育培训”板块,再点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先添加学生,再按照填报说明、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进入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需将户口簿(居住证或永居证)、房产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上传材料及要求
1.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户口在学区内: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签发部门页)、户口簿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有学区内房产:需上传房产证(房屋产权人姓名页、登记时间和公章页)、户口簿首页(签发部门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簿上房产持有人页(如房产持有人户口与学生不在一起的,上传出生证明等材料,证明与学生关系)。
3.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需上传房产证(房屋产权人姓名页、登记时间和公章页)、户口簿首页(签发部门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簿上房产持有人页(房产持有人户口与学生不在一起的,上传出生证明等材料,证明与学生关系。说明:此条件须满足学生父母在学区内没有房产(不包括学区内)。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原籍户口簿首页(签发部门页)、户口簿学生本人页、居住证(或永居证)(学生父母或学生)、租房协议(学生父母所租房子)、户口簿上居住证或永居证持有人页(居住证持有人户口与学生不在一起的,还需上传出生证明等材料,用于证明与学生关系)。
5.特殊情况:如学生父母离异,还需上传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6.注意事项:
(1)请正确填写学生身份证号,如填写错误则下次无法登录。
(2)上传图片必须是原图(如上传图片不清晰,学校初审将予以“驳回”)。如需提交多类材料,可在“个人信息”页面下的“备注”选项中增加上传选项方式上报。同时,报名系统已与大数据实现对接,填报的信息要通过与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大数据比对。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不准确,将视为无效填报。
(3)出生证明照片在上传时没有特定的上传处,可在户口本图片上传处上传。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登记(6月5日—30日)。
2.学校审核(7月1日—12日)。学校对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招生确认,并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及家长要随时查看招生报名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立即查看到驳回的结果及原因,并根据驳回的原因,补报相关材料或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3.市教育局复核(7月15日—31日)。市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的学区、户籍和房产等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的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发布。报名被驳回的,需根据驳回的原因,补报相关材料或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4.学生打印《入学通知书》(8月中旬)。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结果。审核通过的,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入学通知书》,学生按照招生学校的要求持《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5.学生报到(8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学籍注册(9月份)。市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温馨提示:如有疑难问题,请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3812840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