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三中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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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6-0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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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市教育局锦教办[2014]85号文件精神。我校特作如下规定: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6
锦州三中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概要描述】根据市教育局锦教办[2014]85号文件精神。我校特作如下规定: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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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6-0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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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锦教办[2014]85号文件精神。我校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有违反此规定的将给予相应处理。
特此公告
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
20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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