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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成果》认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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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质量要求
1、认真研读关于学术科研成果认定的相关文件、熟悉并掌握认定范围。
2、课题只认定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年不能同时主持两个课题。
3、将登记表中无刊号、发证机关的成果删除。既有CN又有ISSN的文章优先保留。
4、同一篇文章既是学术论文又是科研、教育教学成果的不能重复认定。公开发表的论文属于学术论文类,评选奖项的论文属于教育教学成果。
5、教师的各类指导奖属于教育教学成果。
6、本次成果认定的时间范围:2017.1.1-2017.12.31
二、数量要求
本次成果认定表格共分三类,分别是学术论文、教材著作、科研及教育教学成果(实际上科研和教育教学成果分别各算一类成果上报)。原则上每类成果每年在数量上不超过2个,较高等级的材料或确认不好时,可以超过2个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