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三中教育集团团委
团委书记:李世英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李世英
团委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2.教育团员和青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3.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加强社会实践教育,负责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管理,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4.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制定团组织工作的有关条件和文件,建立健全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制度。
5.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负责团员团费收缴管理,做好团组织接转、新团员发展、超龄团员退团等工作。
6.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对违反校纪团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处理。
7.负责对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
8.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分类和档案管理工作。
9.完成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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